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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老板必看!

 发布时间:2022-04-19  浏览:477次

不少企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之后,由于业务拓展或经营需要往往会成立分公司或子公司。

【分公司】与【子公司】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在经营范围、法律地位、承担债务责任方式、受控方式等诸多方面都有差异,那么分公司和子公司在纳税方面有什么区别之处呢?


正确认识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概念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在法律上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01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纳税区别

子公司:必须独立核算,独立申报纳税。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可以不独立核算,所得税可以在总公司合并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国从2008年起开始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强调法人企业或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而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将自动汇总到公司总部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设立分支机构时,因此需要谨慎选择。

02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权衡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也就是说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使其不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实行独立核算,则可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可以实现总公司调节盈亏,合理减轻企业所得税的负担。

设置分支机构时,三种情况要综合考虑:

01

分支机构的盈亏情况

(1):当总公司盈利、新设置的分支机构可能出现亏损时,应当选择分公司模式。

根据税法规定,分公司是非独立纳税人,其亏损可以由总公司的利润弥补;

如果设立子公司,子公司是独立纳税人,其亏损只能由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且总公司不能弥补子公司的亏损,也不得冲减对子公司投资的投资成本。

(2):当总机构亏损,新设置的分支机构可能盈利时,应当选择母子公司模式;

子公司不需要承担母公司的亏损,可以自我积累资金求得发展,总公司可以把其效益好的资产转移给子公司,把不良资产处理掉。

02

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

按照税法规定,当总机构享受税收优惠而分支机构不享受优惠时,可以选择总分公司模式,使分支机构也享受税收优惠待遇。

如果分公司所在地有税收优惠政策,则当分公司开始盈利后,可以变更注册分公司为子公司,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样会达到较好的纳税效果。

03

分支机构的利润分配形式及风险责任问题

分支机构由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以不利于进行独立的利润分配。同时,分支机构如果有风险及相关法律责任,可能会牵连到总公司,而子公司则没有这种担忧。

我国的相关公司在经济市场上进行运作的,需要对公司的税收进行相关的缴纳。

分公司和子公司在缴纳这类税收时,子公司属于法人性质需要单独核算,而分公司就不需要了,相关的公司按照法律进行相应的办理即可。

以上就是关于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创业者在考虑设立分公司或者子公司时,从纳税方面来说,可以从以上几点考虑,但实践中还需结合业务模式以及外部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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