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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办|全面解读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2-02-15  浏览:617次


国家对出版物发行依法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企业从事出版物发行就必须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简称出版物许可证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分类

1、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
2、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什么是出版物

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出版物的业务形式有哪些

总发行、批发、零售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

其他按出版者的不同,可分政府出版物、机关团体出版物和一般出版物;按发行方式、发行范围和发行对象,分为内部读物和公开出版物;按装帧,书籍还分精装书和平装书;从法律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法规现行条例)上分类,分为正式出版物(ISBN和CIP数据备份)和非法出版物。

什么是网络出版物

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将自己创作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1、网络出版物的范围:

①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知识性、思想性的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音视频读物等原创数字化作品;百度搜经典世纪田旦

②与已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内容相一致的数字化作品;③将上述作品通过选择、编排、汇集等方式形成的网络文献数据库等数字化作品;④国家新闻出版广电局认定的其他类型的数字化作品。

在互联网经营图书能否获批《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照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令第52号《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分为批发、零售两种。若申请办理出版物批发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可到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办理,若申请办理出版物零售发行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可到当地的区文体局办理。‍


《出版物许可证》申请条件:

(一)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当具备:

1、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2、至少一名负责人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应当具备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有与出版物批发(连锁)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至少一名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有与出版物批发(连锁)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其中出版物批发企业申请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出版物连锁企业样本店经营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且有10个以上的直营连锁门店;

4、出版物批发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出版物连锁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其中从事全国性连锁经营的不少于1000万元;

5、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6、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其他严重违法记录

取得出版物发行员初级以上资格需到“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进行培训。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换证、年检),所需材料

1、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各1份;

2、个人产权证、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

3、相关部门审批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4、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年检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变更)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写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店面平面图及方位图;

4、店面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所有材料看原件留复印件)

如何办理互联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申请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就需要办理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申请该项资质时申请者应该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互联网出版业务主要包括:互联网图书、互联网学术出版物、互联网文学出版物、互联网教育出版物、互联网地图、互联网游戏出版物、互联网报纸、互联网杂志、互联网音像出版物、互联网电子出版物、手机出版物。

申请条件

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除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确定的出版范围;

二、有符合法律、法规的章程;

三、申请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办理单位有必要的编辑出版机构和专业人员;

四、有适应出版业务需要的资金、设备和场所;

五、符合全国互联网出版机构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申请材料

1、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制发的《互联网出版业务申请表》。

2、单位的概况。

3、技术和管理人员清单及不少于10人身份证、学历/职称复印件。

4、申请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办理的单位必须至少5名专业编辑人员(含2名或2名以上中级编辑)专业职称证明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5、房产证及有效期不少于一年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6、申办单位最近两年的验资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7、申办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单位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及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说明。

8、已取得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同意的前置审批文件或保证书。

申请地点:新闻出版总署审批时限: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书面通知主办者;批准的,颁发《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不批准的,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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