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89-7770
销售须知:
从事 餐饮服务、单位食堂 和销售 食用油、干果、坚果、内类熟食制品、蛋及蛋类制品、面粉、光面制品、制品(奶粉及婴幼儿奶粉)、烘焙食物、豆制品、豆糖果蜜饯、冷冻饮品、方便食品、罐头、烹调作料、腌制品、酒精饮料、非酒精饮料、茶、咖啡、可可、婴幼儿食品 等等,你只要经营其中的一项或是多项,都必须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
政策信息:
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实施,食品卫生许可证被取消,被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所代替。2015年10月1日实施的修订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了进一步改革,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被取消,被食品经营许可证取代。